沧州便民新举措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5-29 14:58) 点击:265 |
沧州便民新举措 12月9日上午,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祁孟庄社区的流动仲裁庭正在开庭。会议桌一头,劳动争议仲裁员、书记员不时做着记录;会议桌两边,劳动纠纷双方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、社保记录等证件相互申辩,受邀的十余名社区干部及居民在场旁听。新华区在全市率先开设的“流动仲裁庭”,在群众的家门口就能解决劳动纠纷。 “类似这种工伤赔偿案件,从确认劳动关系,进行工伤认定,组织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到工伤赔偿,如果发生争议往往需要两年左右的解决时间,而通过流动仲裁的模式,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能够依法调解裁定。”新华区劳动仲裁员刘国英介绍说。 当天开庭的劳动仲裁案件,是一起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件。被派遣到天津企业打工的高某要求沧州某劳务派遣公司解决其5万多元的工伤赔偿待遇,在得知新华区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将进入社区为居民公开审理案件,高某就递交了材料,申请劳动仲裁。 劳动仲裁的规定 劳动仲裁,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,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,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。在我国,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。 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,经协商解决不成的,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;尚未建立工会的,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。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,并有共同请求的,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。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,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,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。 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将进入社区大大方便了居民的生活,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劳动纠纷,流动仲裁的模式还可以大大缩短调解时间,减少资源浪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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